深圳新闻网讯 “我的女儿给他做保姆,还与他同居了多年。女儿为他受了重伤,如今他却不管我女儿的死活,还要将赠送的房子收回。”这是四川阆中县一位六旬老人王先生昨日所讲的一番话。王先生的女儿王明(化名)从21岁开始给包工头饶某做生活保姆,受伤后被家人送到日本治病至今未回。如今,王明的老父亲王先生却成为了被告。日前,南山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21岁女做了生活保姆
现居住在南山区大新社区的80岁老人饶某,老家也是四川,来深圳发展将近40年,与南头原住居民都很熟悉。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饶某成为该片区有名的建筑包工头,经济上也比较阔绰。1993年,已经66岁的饶某认识了来深打工的四川女孩王明,饶就让王明帮他做保姆,负责一些文字工作和抄写一些合同, 而据王明介绍,不久后她就帮着饶某打理家事。此外,饶某还要求王明每天晚上都和他同居。
因两人年龄相差太大,对外人饶某称王明为保姆,实际上两人早已同居一床。高中文化程度的王明,不但为包工头饶某抄写一些建筑业务上的合同,平时还照顾饶某的起居生活。
家中遭抢身受重伤
1995年2月28日,王明在家里为饶某抄写一份建筑合同,而当时饶某则外出收租金去了。
当日下午2时左右,饶某的东北籍朋友周某上门找他,当周某敲开门,见家中只有王明一人,便起了贼心,在饶某家里翻箱倒柜。为了保住饶某的财产,王明与周某搏斗。周某用铁棒猛击王明的后脑,用菜刀在王明的头部、双手砍了10多刀。2时40分,饶某从附近的大新宾馆收租回来,在自家楼下正好碰见好友周某从楼梯口出来,说了不到两句话,饶某就上楼,发现王明躺在血泊之中。
报警后,周某被抓获。而王明虽经南山医院抢救挽回了生命,却双手被砍断、后脑骨盖缺失、双眼失明、智力下降,行动极为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