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最新出台的《扶持资金补助标准(讨论稿)》中,原来的补助标准发生了微调。讨论稿准备了两套方案,第一套维持92号文原来的标准不变,第二套则根据社区辖区人口、建筑面积、年均分红和原先基础条件进行了细化,将全区社区分为三类,在物业管理启动阶段、综合整治初级阶段、完善阶段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5元、1.8元、2.1元不等的补助。
看似只是数字上的微调,但这一新方案激起了众多街道的议论。按照方案二,Ⅰ类地区可以获得的补助从原有的8元减少到6元,Ⅱ类地区减少到7.2元,Ⅲ类地区增加到8.4元。
一位街道负责人表示,区里92号文已经明确了8元/平方米的补助标准,各社区和物业企业都已经获悉,而现在Ⅰ类和Ⅱ类地区都有所减少,会不会引起物业企业的不满。另有街道负责人表示,Ⅲ类地区补助标准过低,很多社区没有围墙,地面没有硬化,前期整治投入过大,希望再提高标准。
对此,参与制定该标准的龙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陶新华解释说,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的资金应该来源于四个方面——物业公司前期投入部分资金、街道配套资金先到位、社区先垫付部分资金,最后才是区财政的补助资金。他表示,区财政补助是达到一定标准,实现一定的效果之后才会下拨。
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玉国表示,资金不要等、不要靠,要抓紧推动。龙岗区建设(住宅)局局长丁海成表示,二号方案的补助标准是以社区人口、面积、经济实力和基础条件为基础数据,充分考虑了社区现状的,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街道应该适当配一部分资金,社区、居民也要出一部分资金。
据了解,目前龙岗全区推进物业管理的社区已经从去年初步统计的538个上升到718个,而面积也从4400万平方米上升到6300万平方米。虽然在补助标准问题上各个街道仍然在据理力争,希望能够争取到更多的财政补贴,但在资金投入方面,龙岗、横岗、南湾、坪山等众多街道都已经先行投入巨资,布吉三联社区、南湾上李朗社区等迅速推进的社区也都是由社区股份公司先行投入了大量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只要完成了三个阶段的综合整治就可以拿到相应的扶持资金,但在制度设计上,越早推行的社区就可以拿到越多的扶持。龙岗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由于每个阶段之间都会有一个过渡期,需要投入和进行整治,越往后拖势必时间越短,如果在2010年才推进,很难拿到3个阶段的扶持,更大的可能是拿到前一阶段或前两阶段的扶持。实际上,在必须要推行的背景下,推行的早与晚意味着拿到扶持资金的多与少。
补助资金,孰多孰少的争议已经让位于孰快孰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