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面积怎么算?”
“扶持资金从2元/平方米调整到1.5—2.1元/平方米,物管会不会有意见?”
“物业费收取率门槛是不是可以低点?”
4月16日,在龙岗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玉国主持召开的“龙岗区物业管理进社区会议”上,13个街道连珠炮似的抛出了一系列提问。当天会议的主要议题锁定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的扶持资金补助标准、考核验收标准,以及补助资金申请、拨付程序。这意味着,经历了前期的充分调研和舆论准备之后,龙岗的物业管理进社区已经进入到雷声过后大雨将至的实质性推进阶段上。
虽然从2007年底已经开始了各种宣传、发动和筹备工作,但在老住宅区和老屋村中推进物业管理的难题并没有消除,街道激烈的争论正在于如何能够在区政府的安排中争取更多的资源和主动。
补助标准微调:关注“多少”不如关注“快慢”
2007年12月,龙岗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扶持社区推进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92号文),这成为龙岗区决心大力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的起跑点。
几个月过去了,在区、街道层面上,推进物业管理的全覆盖已经形成了高度的一致——经历了各种社会管理的狂风暴雨之后,龙岗的主政者已经充分意识到,建立一种基于精细化管理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方为治本之策,而最有效的方式莫过于花钱买服务,引进物业管理。
但这并不意味着物业管理进社区可以通行无阻了。由于社区基础设施陈旧,硬件配套难以满足物业管理需求,前期的综合整治任务极其艰巨,而更大的挑战在于习惯了福利性物业管理的原村民能否改变观念,接受这种需要自己付钱购买服务的管理方式。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在会上,有街道的负责人就直呼:“现在最难的是思想观念难转变,心动了却没办法行动!”
在这种困境下,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愿意进入社区、进入之后能否站稳脚跟,政府的资金扶持和补贴就显得格外重要和敏感。因此,资金扶持标准毫无疑问成为了街道、社区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
在去年发布的92号文中,推进物业管理的社区可以获得两部分财政扶持或补贴:第一部分,综合整治阶段,在启动阶段、整治初级阶段、整治完善阶段,分别可以获得区政府2元/平方米的资金扶持,区街财政按照3:1比例配套扶持,也就是说,社区最多可以获得8元/平方米的扶持;第二部分,完成物业管理全覆盖,并且物业管理费收费率达到70%以上的社区,区财政还将给予一次性补助,坪地、坑梓、葵涌、大鹏、南澳分别为2元/平方米,其他街道为1.5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