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今年一季度我市旅游投诉量明显减少,出境游投诉超过国内游,游客投诉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交通、住宿和购物三个环节上。
今年一季度,市旅游质监所共收到31宗书面旅游投诉,符合条件予以受理的28宗;其中国内游6宗、出境游22宗,旅游投诉赔偿金额总计人民币81950元。
据市旅游质监所负责人介绍,一季度投诉全部是涉及旅行社的各种问题。投诉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降低合同等级标准的投诉6宗,主要集中在住宿、交通、餐饮三个方面;导游未尽职责的投诉6宗,主要是导游擅增自费项目、强迫购物等;擅自增减合同项目的投诉1宗,反映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擅自缩短行程、减少景点、增加自费项目和购物点;其它投诉15宗,主要是签证、购物、退团违约金、意外伤害等问题引发的投诉。
据介绍,国内游投诉共计6宗,旅游目的地中投诉最多的是广东、黑龙江和海南。这方面投诉主要集中在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降低住宿标准、增加购物点等问题。如河南某旅行社组团赴广深珠港澳旅游,返程时由深圳某地接社送游客去广州火车东站乘车,因旅游车司机不熟悉路线,导致49位游客未赶上火车,河南组团社额外增收游客食宿和机票费用;海南四星双飞游,旅行社承诺全程无购物,但行程中旅行社严重违约,安排游客进了5家商店购物。
出境游投诉22宗,主要有:港澳游存在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口岸衔接出问题导致游客长时间等待、强迫游客购物等个别问题;擅自转拼团,强迫消费。如游客参加深圳旅行社组团的新马泰十日游,承诺不强迫自费,但出团时被转卖到广州的特价打折团,在泰国又被迫交自费项目1000元;降低服务标准,擅自更改行程。游客参加“泰国曼谷普吉岛四飞六日豪华之旅”,每人团费18000元,约定“曼谷和普吉岛住五星级酒店”、“曼谷往返普吉岛商务舱机票”,旅行社降低标准使五星级住宿变三星、商务舱变经济舱。 (记者丁荡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