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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立法管住行人闯红灯
政协委员马鸿铭在《关于对行人冲红灯违章进行严格管理的提案》中说,深圳去年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数字触目惊心,令人痛心难过。
马鸿铭是一位香港籍委员。他说,在香港,市民过马路自觉遵纪守法,除了自身的文明、法制素质水平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冲红灯要被罚款,而且要上法庭,而在深圳,这种约束力明显不够。“不可思议的是,闹市区行人冲红灯过马路,甚至是在交警和交通协管员的眼皮底下‘大摇大摆’进行的。”马鸿铭认为,约束力缺失,造就了一部分市民的“大胆”行为,这部分市民又直接影响了很多遵纪守法的市民,形成恶性循环。现在路面上不少交通劝导员协助指挥市民过马路,马鸿铭认为他们并没有执法权,并不能从根本上管住行人闯红灯。
对于如何管住行人闯红灯,马鸿铭委员有一个初步设想:通过人大立法建立起一套执法和监督制度,严格而规范地对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因为交警人力不足,难以进行全面的监督执法,因此也有必要增加交警编制。马鸿铭委员还建议在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上避免人车争路情况出现,在闹市区繁华路段修建地下通道,分流路面行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文明水平和法制观念。
马鸿铭委员昨天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谈道,解决这一问题要依靠严格可行的法律规定,在香港如果被抓到闯红灯,肯定是要罚款的,不罚款肯定是要上法庭的,如果内地也能建立起类似的做法,一定能管住行人闯红灯。 (记者 袁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