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扶持集体经济转型:一街一特色,一村一品牌
2007年5月,龙岗出台《龙岗区扶持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若干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及3个配套文件,为下一步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提供依据。
政府在3方面对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进行鼓励:对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在“大综管”的框架下引进物业管理,规范社区厂房、住宅的使用。此外,开通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择能者而用。
从土地利用、旧屋村和旧工业区改造、物业管理和服务等8个方面,龙岗区提出了34条扶持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办法。“政府的资金支持,在前期项目论证推动、中期贷款和后期奖励上体现,比如国家知名品牌奖励1000万,省知名品牌500万,市知名品牌300万。”区国资办相关负责人解释,实现集体经济转型,龙岗还提出“一街一特色,一村一品牌”的思路,以形成大芬油画村、三联玉石村的效应。
2007年,龙岗选定平湖上木古股份合作公司、坪山三洋湖股份合作公司、大鹏鹏城股份合作公司,开展了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物业管理经济、旧屋村改造、建章立制三大试点。同年,上木古股份合作公司总收入从2006年的1158万元,增加到1246万元,股民的年度分红也从5486元增加到7960元。
在盘活闲置资金上,葵涌、大鹏、南澳三街道各股份合作公司,把转地款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参与地铁3号线项目融资,完成第一期融资款1.432亿元。其中,大鹏街道把辖区5个社区13家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转地款1.33亿元,在2007年实现收益590万元。
“今年,集体还将继续把部分资金,通过委托贷款投入到区的重大投资项目上。”尝到甜头的大鹏街道居民,对股份合作公司的走向有了进一步的设想,除了关注“分红”的逐年递增,他们也开始思考,用什么方式才能让经济收益增值更快。(记者 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