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总面积1952.84平方公里区域内,容纳了面积超过3.2亿平方米的出租屋340万套间,流动人口1264万,这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当均可称“最”;深圳外来流动人口总量多、密度大、成分复杂、整体流动性很大,80%以上居住在出租屋内,2003年前公安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深圳95%以上刑事案件为外来人口所为,出租屋中所发刑事案件约占全市刑事案件的30%,个别地方更高达50%。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成为了深圳社会管理的“第一难题”。
自2003年底出租屋管理体制改革推开以来,短短5年时间,深圳的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状况已经取得五个方面的突出成效:一是摸清了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底数,实现了动态化管理。二是促进了社会治安状况的好转,全市出租屋刑事发案逐年大幅度下降,其中2006年下降33.6%,2007年下降46%。三是净化了城市管理环境。四是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最近3年来,全市共征收房屋租赁税费23.85亿元,较好地保证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经费开支。五是增强了流动人口对深圳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2007年,深圳被评选为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和“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城市”。
“一号工程”破解难题
今年3月21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刘玉浦在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桥东社区考察调研时,语重心长地指出,加强出租屋综合管理,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十分重要。这是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环节,是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扎扎实实抓落实。
从2003年开始,历届市委市政府都将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工作作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牛鼻子”。市委主要领导明确指出:出租屋事关深圳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的大局,出租屋管理搞好了,等于社会治安搞好了一半,也等于城市管理搞好了一半;要把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好落实。
2005年1月,深圳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首次向全市发出了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总动员令。决策者们在大量的调研中发现,建设和谐深圳的重要基础就是扎实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使所有来深者认同这个城市、热爱这座城市、同心同德建设这座城市。
为此,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服务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着力实行“三个一”措施:就是“一把手”负责;一号工程项目;一票否决制度。市委书记亲自主持会议研究工作,市长任人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区、街道的党政领导,都把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服务列入重要的工作内容,实行目标责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