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塑造品牌凝练城市形象
课题组认为,要塑造品牌、凝练城市形象。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以及影视、展览等宣传中,塑造具有城市个性和特色、体现深圳特区人文精神的城市品牌形象,并有意识地不断强化,能够加深在深圳全球视野中的直观联想,营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动符号。比如,打造自己的城市地标建筑,打造拥有能代表城市形象的艺术人才、歌舞乐团等。
要积极组织、参与国际活动,提升深圳的国际知名度。包括充分利用大运会开展城市品牌营销;提升高交会、文博会、科博会等系列活动的国际品牌形象;选择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媒体机构(如自然杂志等)实行软性公关,引导其对深圳长期关注、跟踪和正面报道;充分利用大学城、虚拟大学园内各个高校的国际联系,鼓励、支持在深圳开展高层科技人员往来,召开高水平国际会议等活动,提升深圳的文化与学术形象;充分利用香港国际会展和旅游资源,设计特色旅游活动,着力提升深圳的国际知名度,形成国际化的深圳城市形象。同时突出产业特色,强化与传播具有深圳个性的特区城市形象。
6
大力提升政府执政能力
要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抓紧出台一批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规,适当扩大特区立法权的适用范围。
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方面要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边界,杜绝管理的真空和多头管理。另一方面,要积极稳妥地发展社会民间组织,发挥非政府组织、社团、协会、社区组织等不同治理主体的自主性,完善社会化服务网络,在政府与不同治理主体之间建立起一种取长补短、同频共振、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同时,关注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升政府执政能力。应继续改革公务员选拔制度,完善考任制度。可以发挥深圳特区“试验田”的作用,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作为公务员制度改革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