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人员追问来源。
深圳新闻网讯 继屈臣氏地王分店去年年底因无证经营保健食品遭查处后,屈臣氏三家分店再次曝出违法经营行为。前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再次在屈臣氏福民佳分店等三个分店分别发现无证卖药和化妆品批准文号“一号多用”等违法经营行为。药监部门提醒市民,购买商品的时候注意观察产品的批准文号是否真实合法。
现场查获两瓶非处方药
一位市民近日向药监局稽查大队投诉,怀疑在福民佳分店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该产品为非处方药“凯思立碳酸钙D3咀嚼片”。接到投诉后,4月5日下午,记者随同稽查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位于福民路的屈臣氏福民佳分店,进店后,执法人员就在店内里侧售货架上发现售价为69元的“凯思立碳酸钙D3咀嚼片”,该咀嚼片的包装盒上有OTC(非处方药)标识。
随后,执法人员要求该店负责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但该店无法提供。执法人员依法先行登记保存了涉案药品,并将移交综合执法队进行处理。
执法人员在该店对别的商品进行检查时,发现两种不同包装的“闪露”亮发精华液,却使用同一个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
“这是一种明显的违法经营行为,我们在3月中旬就此发过相关通知,要求各商家进行自查。”稽查大队稽查四科科长陶红豆告诉记者,今年“3·15”之前,市药监局就发出《关于自查经营未经批准进口化妆品等非法经营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商店进行自查,但在次此检查中,却发现依然存在这种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