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提升我区的知识产权竞争能力,根据《龙岗区中小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及资金资助实施细则》的规定,龙岗区知识产权局每两年将认定一次龙岗区中小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每次不超过20个。现就2008年度龙岗区中小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评选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按照《龙岗区中小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及资金资助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评选。 评选对象为龙岗区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的标准以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为参照执行。
二、扶持措施对经认定的龙岗区中小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按照《龙岗区中小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及资金资助实施细则》的规定,区科技发展资金每个给予15万元无偿资助。
三、申报办法及时间1. 申请单位可在龙岗区科技信息网主页下载《龙岗区中小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及资金资助实施细则》及《龙岗区中小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及资金资助申请书》。
2.申请单位须认真阅读《龙岗区中小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及资金资助实施细则》,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档。
3.申请单位应在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4月21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将申请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档)报送龙岗区知识产权局成果管理与产业化科。
四、其他1.请各街道对辖区内企业广泛宣传本次认定评选工作。2.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各申报单位自行备份留底。3.下载网址:http://www.lg.gov.cn/technic4.咨询电话:28948628 龙岗区知识产权局成果管理与产业化科5.资料报送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610室
深圳市龙岗区知识产权局
(代章)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