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
“补偿要求不合理” 开发商无法满足
一样受业主要求“降价补偿”困扰的深圳金地营销总监董小明曾公开表示,购房者提出“降价补偿”是一种不合理的要求,开发商没有责任和义务答应。但是,为了提升物业的品质和服务,金地设立了一个1000万元的增值服务基金,用于提升项目及其周边交通、医疗、商业等配套水平。公司还购置了住房专用车,以方便业主出入。
对于北京业主们的要求,北京某知名楼盘负责人表示,房屋降价实际上是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并不是开发商能够左右的。业主的心情可以理解,提出的要求在合理范围内,开发商可以适当满足;反之,则无法满足。买房应承担的风险,不应由开发商来承担。“作为自己居住使用的话,业主不用特别在意。因为任何商品的价格在市场范围内都会出现波动。现在开发商降低房价只是一种短期行为,从长远来看,房价还是会保持在一个合理范围内的。”
据了解,2005年上海房价在宏观调控的作用下有所下调,房价降幅超过10%,不少在高位买房的业主不交余款被开发商起诉至法院,结果被判继续按原价执行购房合同。 (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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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部分讨论
1、C16桃子:业主们在几月前或几天前购买或预定了在2009年10月底统一交房的预售房,3月初开发商突然降价,给这些业主造成了10万-30万元的损失。换一个说法是,近期或迟后购买该楼盘的业主,在相同的时间与前者拿到住房,在同等住房、同样条件下,前者比后者多付款10万-30万元。我们要问:这公平吗?!显然,不公平,绝对不公平!没有人能够回答这种做法公平。问题是业主们在几月前或几天前,购买或预定了在2009年10月底统一交房的预售房的业主,在房屋销售惨淡时做出购买富力房屋的决定,在客观上是对富力的支持和信任,这肯定是事实。目前的降价恰恰是直接损害这些曾经对富力支持和信任的业主,我们要问:这公平吗?不,绝对不公平!!
2、zhangwei108:通篇只看见了不愿认赌服输。
3、日理万机:大哥,拜托有点法律常识好吗?你买了房子第二周就涨了30%甚至更多时没见你说不公平!!!试问,涨价后开发商是不是可以起诉你要求你返还涨后的房屋差价呢?发言前动动脑子!!!
4、桃园朵朵开:不够团结是不可能赢得自己的利益的。
5、jackjones1982:现在房价跌是大环境的影响,也许下月开盘又涨了呢。我觉得闹没什么意义,只能说部分业主享受到了真正的优惠。 (摘自某业主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