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冰冰(资料图)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范冰冰曾出任世界某理事会国际亲善大使,任期为:2006-2009年。斯可馨公司本着回报社会、携手范冰冰共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的目的,于2007年8月正式和某理事会签署合作协议,并经世界某理事会和范冰冰授权,取得了授权证书(合约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10日)。随后,斯可馨公司依约足额支付了报酬,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公司工作人员还介绍,关于去年请形象代言人的事,公司非常重视,当时在范冰冰、蒋雯丽、李嘉欣等几位女星之间挑选,还请经销商们一起来协商,最后大家投票决定范冰冰。
公司总裁胡卫东也坦言,斯可馨是本着为慈善事业贡献一份力量的宗旨,积极参与由世界卫生医药理事会联合有关公益组织发起的“全国公益联盟行动”,作为“国际亲善使者”的范冰冰也一直关注支持和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所以说双方是有着共同的推进公益慈善事业的美好愿望,携手推广“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