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讯 为有效解决我区河流水质污染问题,提高全区水环境质量状况,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特制定龙岗区“三河”水质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依据
在各街道河流交界处布设水质监测断面,依据监测结果进行考核。具体监测断面布设如下:
横岗街道:龙岗河葫芦围断面(其中龙城嶂背社区污水流入该断面);
龙城街道:龙岗河盛平桥断面(其中龙岗南联、盛平社区部份污水流入该断面)
龙岗街道:龙岗河低山村断面;
坪地街道:龙岗河吓陂断面;
坪山街道:坪山河上洋断面;
坑梓街道:龙岗河龙田河口下游断面;
布吉街道:布吉河吓围断面;
南湾街道:布沙路百门前工业区公交站断面。(罗湖大望泵站水质作为参考)
二、评价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为:综合污染指数。(参与计算综合污染指数的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化剂、硫化物、铜、锌、镉、六价铬和铅共1 6项。)
三、评价考核内容
1、各断面综合污染指数;
2、各断面综合污染指数年月变化情况。
四、评价考核方法
1、根据月份监测结果,计算出各街道辖区内各断面综合污染指数,与上月同断面相比较,评价其水质变化情况;
2、将各断面每月综合污染指数、水质变化情况和排名,报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领导,并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
3、河流水质状况及变化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各街道党政班子的重要内容。
五、有关说明
本办法今年4、5月份试行,根据试行情况修改完善,6月份正式执行。
龙岗区环境保护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