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被铐事件作出处理,值班所长被停职并通报批评 周维民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市公安局昨(19日)晚就日前《南方都市报》记者在采访时被民警使用手铐强行带离现场一事,向各媒体通报了该局的处理决定:罗湖公安分局黄贝派出所两名涉事民警分别被予以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决定对两人停止执行职务、送素质提高班离岗学习反省;对值班领导、黄贝派出所所长刘臣建停止执行所长职务、予以全局通报批评。
市公安局通报的调查结果称:3月17日凌晨2时29分,在罗湖区北斗路文华花园一名女子坠楼自杀死亡。接警后,黄贝派出所何庆文、徐顺清等值班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分局刑警大队法医和技术人员也赶到现场。据介绍,在民警正在勘查现场时,《南方都市报》记者马小六数次欲进入现场,并由此与现场民警发生了争执。另外一名记者王子荣在现场拍照时被文华花园保安员阻拦。至于王子荣“相机跌落地上摔坏”的细节,通报中并无清晰说明。
对于锁铐记者原因,通报给出的理由是:黄贝派出所两名民警认为记者不听劝阻、数次欲进入现场的行为妨碍了现场勘查工作。于是将记者马小六戴上手铐,和王子荣一起带回派出所。
据介绍,发生这一情况后,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和罗湖分局领导闻讯后迅速赶往派出所开展调查,详细向当事记者和民警及有关目击者了解了事件的经过,随后主动上门到《南方都市报》深圳记者站表示歉意。
对于事件性质,通报认定为在现场维护现场勘查秩序的民警“执法态度粗暴”,“违反有关规定”对与其发生工作争执的记者使用手铐。同时,通报中还对黄贝派出所值班领导在事发后“未予及时处置”提出了批评。
据介绍,3月18日晚,罗湖公安分局党委对事件的调查情况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决定上报罗湖区有关部门,对当事民警徐顺清、何庆文分别予以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决定对两人停止执行职务、送素质提高班离岗学习反省;对值班领导黄贝派出所所长刘臣建停止执行所长职务、予以全局通报批评。
罗湖警方向媒体表示,事件教训深刻。近些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以及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分局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仍然发生了这样的情况,说明队伍中的少数民警还不能适应执法要求,素质还尚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将认真吸取教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担负起深圳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的职责和历史责任。 (记者 周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