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据市消委会统计,2006年发生的网络购物投诉达到490宗,而2007年仅1至8月就有382宗,投诉呈明显上升趋势。“无证无照无实体、出了问题找不到人”是网络购物投诉的主要焦点。为此,消委会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要求网上开店者也申办营业执照,并建立产品销售登记制度等。
无证公司充斥网络
市消委会表示,消费者对网络购物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数码产品、珠宝首饰、化妆品、服装、图书音像等方面。网络上充斥着大量非法经营者,销售方大多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实体店,完全属于个人交易,这就导致出了问题后,有关部门根本无法查处。如市民李小姐投诉称,她去年8月份在网上看到某品牌儿童餐桌的价格比市场价格低近30%,就与卖家取得联系。卖家称要先打钱到账号后才发货,并承诺第二天送货上门,在李小姐把钱打过去后一直没有收到餐桌。后经工商部门和消委会调查,该卖家既没有工商注册的实体店,也没有在正规的购物网站上进行登记,属于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所以无法为李小姐追回货款。
网络交易平台未尽责
投诉比较集中的还有:网络交易的平台未尽到监管的责任。何小姐向消委会投诉称,她在某大型购物网上拍卖买下5只MP4,其中有两只收到时就是坏的。征得卖家同意后,把两支坏了的放在一个包装盒里快递给对方。但一个多月过去了,也未收到寄来的mp4。何小姐向快递公司查询发现,物品2月9日就已经寄达。于是她向该大型购物网站投诉,卖家才表示收到了物品,但是又说只收到了一只。于是何小姐请消委会协助向该网站索要退款454元。
以“被海关扣押”为由拒发货
另一种主要的网络诈骗手段是:骗取消费者的预付款或要求消费者先将钱款划拨,然后以“被海关扣押”、“被机场罚没”等种种理由拒绝发货,要求消费者继续汇款。龚先生向消委会投诉,他于去年10月10日在一网站与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交易,购买一款手机,通过银行预付定金97元,供货商承诺次日送货上门,货到后再付余款400元。次日,供货商提出新要求:付完余款且把1000元保证金转入该数码科技公司才给予发货,龚先生分三次转账支付了这些费用,但目前对方仍找新借口不给予发货。
打着网络购物之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也引发了很多消费投诉。消委会接到的投诉中,有一部分就是关于:不法经营者利用深圳毗邻香港,经济相对发达,而内地消费者又对深圳地理不熟悉的机会,在网络媒体上发布虚假信息,或盗用、利用合法公司相近似的名称,提供虚假经营地址、营业证号骗取钱财。此外,常见的网络购物投诉还有交易的商品货不对板、不履行“三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