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应提高
柳传志代表、宗庆后代表、朱景辉委员都表示,个税起征点应该调整至3000元或者以上。两位代表甚至认为,如果有可能,最好调到5000元。
柳传志代表称,经过他的研究,应该调整到5000元,但是考虑到从2000元到5000元的跨度过大,而且全国各地收入水平存在差距,因此建议下一次调整先提高到3000元。他说,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可以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进而刺激企业生产,政府也可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因此,把个税起征点再提高1000元有益无害。
他认为,国家经济需要消费拉动,而月收入3000元的人群正是主要消费群体,把个税起征点提高,等于说让这一部分群体提高了收入,反过来也肯定有助于增加消费。同时,在物价持续上涨的压力下,政府强调物价上涨不要影响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也是此意,可以进一步减少物价过快上涨对中低收入人群生活质量带来的不利影响。此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时,政府共掏了300亿元,近年来政府财政收入大幅提高,国家财政完全有能力承担个税起征点调高带来的支出,而由此带来的刺激消费的结果反过来还可以增加税收。
听听代表委员算笔账
宗庆后代表则建议个税起征点直接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他算了一笔账:1981年,我国职工平均月工资约60元,当时个税起征点为800元,大致是月平均工资12倍多;据2006年统计数据,当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50元,参照以往征收标准,即便按两倍来计算,个税起征点也应为3500元。他说,考虑到先前的个税主要是征收高收入阶层,如今工薪阶层成了征收主体,因此,建议直接提高至5000元。
朱景辉委员认为,在深圳等经济相对发达城市,个税起征点调到3200元比较合理。他也算了一笔账。比如在深圳,一般的工薪阶层消费标准是:租房一月最低700元,吃饭500元,水电费、车旅费各500元,就去了2200元;再寄500元到家里,每个月就只剩500元花费了。因此,他认为,在经济相对发达城市,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200元甚至以上是合理的。(记者 肖意 滑翔 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