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重心下移,全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完善基层管理体制。适应城市化三年过渡期后的新形势,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区、街、社区的管理权限和服务职能,理顺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居民小组的关系。加强街道对辖区事务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街道在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改进街道经济工作方式,重点做好对企业的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加大对社区的建设和服务力度。投入1亿元扶持资金,强力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加大社区基础设施投入,继续实施同富裕和扶贫奔康工程;再启动2个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建设,进一步落实社区办公用房。采取多种手段,加大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投入。做好社区居委会和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推行"一站多居",全面加强社区工作站规范化建设,逐步提高工作人员待遇,提升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
扶持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强区富民的重要途径,千方百计减轻股份合作公司负担,落实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的扶持措施,支持其参与旧改,鼓励组建物业管理公司,积极发展多种产业,增强发展后劲。加强监管和指导,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集体资产安全。
(六)加强法治建设,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按照市政府法治指标体系的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推行部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进一步细化执法规范、减少自由裁量、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完善行政和司法手段的衔接机制,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强力推进政府重点工作。
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全面贯彻"五五"普法规划,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推进全民普法活动,通过省、市"五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重点抓好六类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的学法普及率达100%,社区居民、劳务工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达90%以上,强化群众依法维权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他们运用理性手段依法表达诉求的自觉性。
强化法律权威。学习借鉴香港在法律实施方面的高度刚性,既要文明执法,更要敢于执法、坚决执法,对以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甚至暴力抗法方式表达诉求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破除"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纠正"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倾向,坚决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