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帮儿子潜逃同被诉
昨日一起被起诉的还有宁某才的父亲宁某珍。检察机关指控:案发次日下午,宁某才打电话给其父亲宁某珍,告知自己杀人需要钱跑路。2月15日宁某珍从山西老家赶至平湖,至2月19日将宁某才接回山西稷山县老家。后来他听说公安局在寻找其儿子宁某才,并得知宁某才的杀人经过后,便将宁某才从山西侯马市带至山西吉县,又转车至陕西宜川县,后坐车从宜川到陕西黄龙县一麻花店躲藏。此外,宁某珍还将宁某才脸部的黑痣去掉,以逃避打击。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某、宁某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人死亡,已构成抢劫罪;宁某珍明知宁某才是犯罪之人而为其提供处所,帮助其逃匿,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李某某、宁某才犯罪时未满18周岁,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庭上称因醉酒惹祸
昨日在法庭上,李某某、宁某才都当庭表示认罪。但李某某否认自己指使宁某才和李某飞对乐某实行抢劫,他说他当时因为喝醉酒了,确实捅了乐某一刀,并没有用石头砸他,没有叫李某飞去拿乐某的手机,也没有叫他去打电话给乐某的家人要钱。宁某才则辩称自己是受李某某指使,才对乐某进行犯罪活动的,而对于打电话要钱一事自己没有参与,并且不知情。
昨日,受害人乐某的父母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3被告赔偿其误工费、赡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29万多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 吴欣 实习生 邱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