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着眼可持续发展共同解决环境保护问题
在共同解决环保问题方面,提案建议,一是集约处理循环经济环保设施,统一实行达标排放,将政府的减排支持和企业的升级发展有序结合,实现在产业转移和技术升级中区域产业基础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软着陆”。二是加强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的合作,建立环境保护研究合作组织,沿深圳河建立生态、水质、空气监测观测站等基础设施;研究开发深圳河沿岸区域对环境影响及经济、财务评估,为合理有效开发建设河套地区和跨境项目提供长期支持。
8、建立政府、民间、专业的协商、沟通、咨询机制
提案还建议建立深港两地政府、民间、专业等多层面互动的协商、沟通、咨询机制。
一是按照新型的法定机构模式建立协调双城合作执行机构——深港合作促进局。二是签订以共同建设世界级大都会为目标的合作协定,共同编制《深港长远发展策略》作为合作发展的基础,并通过两地立法机关批准,成为引领和指导深港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策略。三是大力发展民间合作组织(NGO,NPO),首先开放在社会服务、公共中介、智库咨询和专业团体的跨境申请和设立,鼓励双方机构跨境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与对方境内的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和股权合作。四是双方政府以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双方机构合作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