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讯 陈某和唐某多次在女士驾车等待红绿灯时,用尖锥将玻璃砸烂,将放在副驾驶位上的挎包抢走。近日,龙岗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批捕了这两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唐某多次犯案,曾在2007年7月31日、8月1日、8月9日和8月10日分别在龙岗荷坳路口、龙翔大道与黄阁北路十字路口、东都车城路口和东方茶都路口进行多次抢夺。陈某和唐某以单身驾车女性为抢夺目标,使用钢锥、手套等工具,在女性驾车等待红绿灯时,用尖锥将汽车玻璃砸烂,将事主副驾驶位上的挎包强行抢走。他们犯罪所得金额巨大,据统计达3万余元。
据介绍,这类犯罪团伙专对单身女性下手,并且作案时间都在下午至傍晚,在人多车流量大的情况下下手,极其嚣张。这起案件的破获,有效地震慑了不法分子。(记者 曾烨 通讯员 王玮 廖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