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涉嫌截留外国人特诊中心的理赔支付凭证,私自向保险代理机构进行理赔,并侵吞15.94万元的理赔款。昨日,包括一名日籍女子在内的两名被告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庭上,被告人称她们因担心领不到工资才截留了公司的业务款。
一日籍女子涉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10月28日,某投资管理公司(下简称“投资公司”)和深圳某医院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成立深圳某医院外国人特诊中心。外国人在该特诊中心就医的医疗费用主要由相关的保险代理机构支付,由特诊中心的经营机构凭理赔支付凭证进行理赔收取医疗费。投资公司每年向深圳某医院交纳管理费,对特诊中心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同年,投资公司委托与其隶属同一股东的广州市某医疗中心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该特诊中心,该公司派其女员工卢某某、日本籍女员工铃木到特诊中心工作,并授权卢某某负责该中心的行政管理,其中包括保管医疗费用单、患者医疗费用申请单等理赔支付凭证及办理相关理赔事项;铃木负责该中心的诊疗事项,其中包括对理赔支付凭证上医疗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签字确认。
截留款项未支取未使用
2006年11月初,卢某某、铃木相继擅自离开特诊中心,来到南山区一家门诊部工作。离开时,两人商定截留特诊中心的部分理赔支付凭证,以便私自向相关保险代理机构进行理赔,并约定得款后两人平分。随后,卢某某、铃木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应上交广州市某医疗中心有限公司的部分医疗费用单、患者医疗费用申请单等理赔支付凭证私自截留,并找到该门诊部负责人张某,要求借其门诊部的账户转款。张某表示同意。
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卢某某用这些理赔单据分别向相关的保险代理机构申请理赔。保险代理机构受理后,分别将某医院特诊中心的理赔款共计人民币15.94万余元汇入卢某某、铃木指定的账户。案发时,卢某某、铃木尚未取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