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告全省人民书》精神,促进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留粤外来务工人员过上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月1日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对留粤过春节的外来务工人员实行部分游览参观景点门票价格临时优惠政策的通知》,决定对留粤过春节的外来务工人员实行部分景点门票价格临时优惠政策:全省各地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律免费;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城市公园等游览参观景点半票收费;鼓励企业自主定价纯商业性投资所建的景点实行各种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为2008年2月5日至2月21日。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宣传,指导经营单位做好优惠票价公示;加强巡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