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孟广军 徐志勇)1月24日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深圳市民中心礼堂召开表彰大会暨迎春文艺晚会,全市1000余名检察人员参加了会议。
记者从表彰大会获悉,2007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34件139人,其中,大案130件,处级以上干部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3650万元。在协查职务犯罪案件中追缴赃款人民币5932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
检察机关先后立案侦查了宝安某国税分局局长郑某等4人受贿案、宝安某地税所组长黄某等5人受贿案等,在税务系统引起震动。此外,在医药购销、土地出让、基层执法等群众关注的领域也查办了一批受贿案件,如立案侦查了三九医贸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黄某等4人在医药购销中的受贿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与此同时,深圳市检察机关在反渎职侵权工作对重大失职、渎职问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案数量与质量都位居全广东省前列。全年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9件32人,比上年度上升38.1%和45.5%。包括及时介入宝安公明“1•21”火灾事故、龙岗坪地“2•11”火灾事故等重大事故的调查,对涉嫌渎职的依法立案侦查7人。
2007年,经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21677人,比上年度下降1.1%;经审查提起公诉22004人,比上年度上升9.3%。及时办理了彭育生等37人涉黑案,唐前进等20余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案,文坤全等9人贩卖毒品案,卢承品等20人特大香烟走私案,“11•22”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专案等一批重大刑事案件。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21件,检察长接待群众135人。全年涉检信访比上年度下降13.3%。诉讼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依法不批准逮捕774件1599人,不起诉260件385人。追捕36人,追诉4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2件,法院已审理8件,改判6件10人,9人改重处罚,其中1人无罪改判为有罪。
2007年,深圳市检察机关还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497件,提出抗诉4件,提请抗诉108件,法院已改判8件,息诉203件。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1096人次。配合监管场所纠正脱管漏管211人。
表彰大会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龙岗区院、宝安区院被授予深圳市“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驻市第二劳教所检察室等6个派驻检察室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赵芳等10名同志被授予深圳市检察机关“十佳侦监办案能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