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构建完善的培养体系
6、制定培养规划。各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制定培养计划,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备案。
7、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各主管部门根据培养规划,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优才”到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深造,或公派到境外院校、科研机构、名牌企业培训进修,或组织到其它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在培养期内,要保证“优才”每年至少有半个月的脱产学习时间。
8、加强岗位锻炼。各单位应充分意识到“优才”在我区社会经济建设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遵循人尽其才的原则,将“优才”安排到重要的工作岗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
9、加强业务指导和交流。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优才”进行沟通,促进横向交流与业务合作。定期邀请区优秀专家与“优才”开展业务交流,进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区优秀专家的引领作用,提升“优才”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