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讯 昨日(1月11日),市卫生局出台全市食物中毒医疗卫生应急预案,将食物中毒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3级。同时规定一旦发现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有关单位要立即报告。卫监部门判断可能是上述3级食物中毒事件,要在2小时内上报。
根据该应急预案,卫生部门根据食物中毒的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发生场所和危害程度,将食物中毒事件由重到轻划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3个等级。其中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食物中毒死亡病例的,为重大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属较大事件;一般食物中毒事件的标准是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据介绍,对于食物中毒事件,市卫生局将设立医疗救护、疾病防制、卫生监督、专家咨询等4个应急行动组进行应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区卫生监督所报告食物中毒事件及其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食物中毒。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所在辖区的卫生监督所报告。若判为可能的重大、较大或一般食物中毒事件,应在2小时内上报。
此外,市卫生局还将指定定点救治医院,建成覆盖全市、反应灵敏的食物中毒医疗救治体系。市职业病防治院将作为“深圳市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实力较强的市级综合医院和区级人民医院将设为“食物中毒定点救治医院”。另外,各区根据人口、医院服务范围还要设立1~2家食物中毒定点救治医院,宝安、龙岗在各街道分别设立1~2家食物中毒定点救治医院。(记者 徐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