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背景
60万平方米保障房用地指标完成
经市国土房产局和市规划局的大力推进,我市去年新增60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用地指标已顺利完成,共20块用地,面积约60.54万平方米。
产业园区配套用地7块,面积约为26.09万平方米,具体为:
公明地块二(用地面积4.28万平方米)、公明地块三(用地面积1.6万平方米)、盐田北山工业区地块(用地面积1.16万平方米)、聚龙地块一(用地面积7.59万平方米)、聚龙地块二(用地面积5.67万平方米)、宝龙工业城地块(用地面积5.61万平方米)、新基德公司配套宿舍用地(用地面积0.18万平方米)。
非产业园区配套用地12块,面积25.45万平方米,具体为:
西丽地块(用地面积1.71万平方米)、葵涌地块(用地面积2.12万平方米)、大芬地块一(用地面积1.3万平方米)、大芬地块二(用地面积0.53万平方米)、龙华地块C1(用地面积3.01万平方米)、龙华地块C2(用地面积5.01万平方米)、南澳街道地块(用地面积1万平方米)、坪地教育路地块(用地面积0.83万平方米)、龙华白石龙公交站地块(用地面积0.89万平方米)、光明同富裕工程二期(用地面积4.46万平方米)、坪洲新村第三期住房用地(用地面积2.13万平方米)、石岩地块(用地面积2.46万平方米)。
前海湾地块上盖物业政策性住房用地1块,面积约9万平方米。
八渠道拓宽 保障房来源
为确保落实“十件民生实事”关于政策性住房的各项指标,市国土房产局积极拓宽保障性住房的筹建渠道,稳步扩大保障性住房来源,在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探索和创造性地总结出了八种筹建保障性住房的渠道。
据了解,这八种渠道是:
政府直接投资组织建设如桃源村三期、龙祥苑B栋、盐田区蓝色海安居等项目均由市、区政府直接投资组织建设。据初步统计,2007年市、区政府直接投资组织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共13个,可建住房约2.32万套,总建筑面积约161.12万平方米。
鼓励企业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及采取建设、运营、转移方式参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目前,市国土房产局已通过BOT(即产权归政府,开发商组织建设并享有一定年限收益)的方式,积极鼓励开发企业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另外,由地铁公司组织建设,地铁三号线前海车辆段和横岗车辆段总建筑面积的40%,以及蛇口西车辆段总建筑面积的60%将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约90.2万平方米,总套数可达1.8万套。
在部分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去年,市国土房产局在国内率先实行在出让的商住用地中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并已在三个商住地块中配建了972套保障性住房,包括金地、招商等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都参与了保障性住房的配建工作。
在旧城旧区旧村改造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具体实施办法将在进一步商讨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出台。
利用符合规划调整原则的待建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目前,已有多家企业提出了申请,市国土房产局将选取几家作为试点,并逐步完善该模式。
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中集中配套建设的公寓、宿舍在建的大工业区燕子岭配套宿舍、盐田区北山工业区配套宿舍等项目,可为园区提供配套宿舍约1800套;此外,公明地块、聚龙地块、宝龙工业城等多个园区配套地块用地即将投入到建设中,2007年提供的园区用地面积共计约26.09万平方米。
政府依法没收的可以用于居住的住房如南山区的东明花园项目,属政府没收的违法建筑,已改建作为公共租赁住房。
政府向社会统一购租的住房市国土房产局已于2007年9月在拍卖中,成功拍得罗湖区宝安北路春笋楼四至七层房产,共60间单身公寓,将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据统计,2007年通过市、区政府统一租赁的方式,共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约1600套。
为确保相应的保障资金来源,市国土房产局提出了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多种筹措渠道,包括政府财政拨款,每年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以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等。2007年,已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资金2.77亿元;投入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方面的资金共计约12亿元。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保障性住房售价和租金标准方面,国土部门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均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