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讯 从昨日开始,龙岗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联手试点运行“通关单联网核查”。这意味着今后龙岗法定检验检疫的进出口产品,要先经检验检疫合格,由检验检疫机构将信息通过电子网络发送到海关,企业在海关报关,做到报关与报检内容一致时才能获得通关放行。
依据海关总署和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68号联合公告,从2008年1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深圳已从12月25日开始起率先实行试点运行。该系统将实现八项报检数据和报关数据的自动比对,相关数据在系统内比对不成功的,海关将做退单处理。可杜绝假冒、伪造通关单,有效防范和打击逃漏检行为,确保进出口货物质量,在“管得住”的基础上,实现“通得快”。
另据了解,为了保障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正常运行,“关检企”三方积极互动,目前,龙岗检验检疫局已连续分3场10批对龙岗辖区内1000多家自理报检企业以及所有代理报检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发放了检验检疫机构编制的报检指南700多册。与此同时,为避免通关单联网核查正式实施后可能出现的诸如改单、撤单,甚至企业报检后无法报关等情形,龙岗检验检疫局将与沙湾海关积极配合,加强部门沟通,为通关单联网核查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刘尚丽,通讯员李伟、景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