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讯 只因在广告上使用了两张3厘米见方的小图片,竟然被索赔7万元。昨日(12月27日),这起著作权侵权案件在南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双方激烈辩论,对于原告提出的赔偿金额分歧很大。
广告图片涉嫌侵权
这起官司的原告是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其呈交法庭的文件,该公司是美国GettyImages公司在中国的授权代表,在我国境内有权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相关品牌的所有图像,有权在我国境内就任何第三方对于GettyImages知识产权侵犯和未经授权使用的行为采取法律行为。而GettyImages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图片提供商。
华盖创意称,其工作人员是在《计算机测量与控制》2005年第二期上发现涉嫌侵权图片的。在该期杂志彩页中,盛博科技做了整版彩色广告,广告里有两幅3厘米见方的照片系GettyImages图像素材。经华盖创意核查,盛博科技所用图片并无合法授权。接到起诉后,盛博科技要求将负责为其制作该争议广告的深圳市蓝钰玺企业形象设计有限公司列为第二被告人。盛博科技认为,蓝钰玺一直声称两幅争议图片没有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而蓝钰玺则表示,根据其和盛博科技的合作协议,该公司只收取了后者的广告设计费用280元,对广告是否侵权等一系列法律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