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讯 前日,深圳市天然气居民用气3.5元/m3的试行价正式公布,这一价格比预收价要低,那么多预收的气款如何退还?从预收价到试行价,为何等了约16个月之久?昨日,市燃气集团就这些问题进行了答复。至于天然气最终定价,市燃气集团方面表示,还需通过市物价局听证后才能确定,听证会初步拟定于2008年5月举行。
1 多收气款如何退还?
答:具体办法近期公布
根据《关于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试行)的通知》(深价管字[2007]72号),此次公布的管道天然气试行价低于我市原预收的价格3.95元/m3。对此,燃气集团计划财务部部长陈炫表示,多收的气款将退还。陈炫称,由于此次退款涉及到目前已经转换完毕的58万户用户,存在很多具体情况。涉及的用户多、收费周期长、用户情况复杂,需要一一进行核实,工作量巨大。燃气集团需对以上58万用户每月用气量进行核实、统计,方可计算出每户应退气款总额。另外,其间还涉及近万户已经办理退户、过户手续的用户,以及出租屋可能发生的几易其主的用户,必须由用户自行申报,燃气集团核实之后再明确落实退款人和退款方式,情况较复杂。他表示,燃气集团将研究出详细具体的操作办法,在近期发布相关公告。
据了解,此次可办理退款的用户为2006年9月至2007年11月已按天然气预收价格收取天然气气款的用户。2007年12月起,燃气集团按新颁布实施的天然气销售价格(试行)进行收费。而从2008年3月开始,每月以其当月应付气款冲抵应退还气款,抵完为止。已办理退户、过户手续,停止用气的用户,以现金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