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受害者家属称可能一分也拿不到
深圳新闻网讯 发生于南山前海路货柜车司机致两死一伤案,货柜车司机金喜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2月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的附带民事部分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金喜明赔偿3名受害人家属损失193万多元。
据悉,金喜明在案发逃跑期间遥控转移财产,已变卖了前海路某花园小区内的房产,而为了不拖累妻儿,与其妻离婚。该民事判决宣判后,受害人家属称:“金喜明本人无赔偿能力,现在法院判决所在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就等于受害人家属一分钱也拿不到。”受害人家属表示将上诉。 (记者于瀛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