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前妻把婚前一起买的房卖给了隔壁邻居?市民刘玉新(化名)近日为了房子的事情伤透了脑筋:5年前他与其前妻林丹(化名)在领结婚证前一个月以前妻的名义在梅林一小区买了房。谁知今年7月,趁着房价猛涨,前妻把房子卖给了隔壁的邻居,邻居想方设法逼走了里面的租客。本是要好的邻居现在反目成仇。
“那房子是我的命根子”
近日,市民刘玉新在梅林布尾村一出租屋内向记者倒起苦水。“我是有家不能归啊,为了打官司,我无心工作,搬到离家最近的出租屋里和朋友合租。”刘玉新对记者说,不得已之下他把前妻林丹和隔壁的邻居徐女士一起告上了法庭。
事情还要从2002年刘先生和林丹订婚时说起。那年10月他们决定买梅林润裕山景豪苑宝翠居一套房子用来结婚,刘玉新出资6万多元,林丹和家人出资5万多元,付了首期款,并向银行贷款45万。本是打算以两个人的名义共同购买,由于当时他们还没有领结婚证,刘先生的户口也还在老家,后决定以妻子的名义买房,并写下了付款出资证明。
在刘先生收集的一大堆资料中,记者看到了当时的预售合同复印件以及2003年的房产证复印件,上面都写着林丹的名字。他们的结婚时间比签定预售合同的时间只早一个多月。据刘玉新说,日后每个月2500多元的月供费大部分都是由他一个人出的,那房子就是他的命根子。
前妻卖房了买家是邻居
2004年,夫妇俩感情破裂后,2006年法院才终于判二人离婚。
2006年10月刘玉新去了北京。今年5月,他将房子租给了租客张先生,可是2007年7月的一天,租客却收到一个字条:房子已归徐某所有,以后交租金就直接交给她。
刘先生说,当得知买家是邻居时,让他的感情很受伤。因为他认为,自搬进小区以后,他们两家就关系很好。刘玉新说,“她明知道我的电话,又知道我和林丹一直在闹离婚。要买我的房子还不告诉我一声,实在是可气。”而更让刘先生感到难以接受的是,“徐某通过种种手段把我的租客给逼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