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值5000余万元,首犯“鲨鱼头”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一利用高速快艇进行海上偷运走私的团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共走私皮革、电子产品达5096.79万元,以李旭洪(外号“鲨鱼头”)为首的这一特大走私团伙的16名成员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记者昨日从深圳海关缉私局了解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这16名成员走私普通货物罪成立,首犯李旭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7名主犯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8人也分别被判8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5843万元。
可疑货车进入缉私警视线
据介绍,这起特大团伙走私案被列为海关总署缉私局一级挂牌督办案件。2006年11月15日晚,深圳海关缉私局按照打击非设关地走私专项行动部署,组织海陆联合缉私行动。海上巡查、围堵,陆上搜索、检查,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21时左右,龙岗区葵涌上洞沙滩入口处一辆形迹可疑的货车进入缉私警的视线。“停车停车!”缉私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谁知这辆车不仅没有减速,反而加大油门撞开路障,飞奔而去。在崎岖的沿海公路上追击了十余分钟后,缉私警终于将该车和司机陈某截住,并缴获涉嫌走私的皮革一批。
电话充值卡泄露罪犯行踪
在调查中发现,陈某既不是车主也不是货主,只是一名被临时聘来运货的司机。真正的车主和货主又是谁呢?陈某什么也不说,且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其身份的证明,唯一的线索是从车上找到的一张电话充值卡。就是从这张电话充值卡入手,缉私警分析出了陈某平时活动的大致范围,将排查范围缩小到龙岗区一住宅小区。缉私警在小区里活动了两天后,发现一辆停着的可疑货车。缉私警请小区保安对着旁边的几栋楼大喊,“这是谁家的车呀!这里不准停车,赶紧开走!”没过多久,一名中年妇女匆匆忙忙从楼上跑下来说:“这是我老公的车,我马上打电话叫他回来开走。”几分钟后,两名中年男子走来,侦查人员迅速冲上去将两人控制住。经调查,一人是车主何某,他共买了3台车,其中一台正是上面所扣押的那辆可疑车;另一人黄某则是何某聘来运送走私货物的司机。
进一步侦查发现,何某是受居住在葵涌土洋一带外号叫“鲨鱼头”的李某指使雇请司机装运走私皮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