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面试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9:30之前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进入招聘单位候考场。9:30之前未到达候考场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依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拟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区民政局组织到区人事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民政局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最终拟雇用人员。
八、雇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lg.gov.cn)网上公示7天。
九、办理雇用手续
对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民政局报区人事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区民政局咨询电话:28948162
区人事局投诉电话:28905246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
2、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