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深龙人[2005]32号)及《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益性岗位落实户籍居民按比例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06]164号)规定,经区人事局批准,龙岗区民政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区慈善会办公室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雇用主管部门及《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2007年11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二)地点:龙岗区海关大厦西座五楼527室(龙岗区民政局会议室)。
(三)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备以下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
(四)报名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联系不上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