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办事指南
一、申办资格条件
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2、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
3、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重点引进的自主创新人才毕业院校名单》范围;
4、所学专业属于当年度《深圳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目录》中的重点引进专业;
5、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以上。
符合前款第2项规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申办人才引进手续,不受前款第3、4、5、项条件限制。
二、申办材料要求
1、《人才引进个人申办信息登记表》、《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可到登陆"龙岗政府在线"下载或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领取)。
2、《毕业生推荐表》原件(院校毕分办或学生处盖章);
3、成绩单原件(教务处或院系盖章);
4、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大学英语考试证书》(或成绩报告单,四级及以上)复印件(验原件);
6、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须提交以下资料:
已婚未育的毕业生须提交院校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已婚已育者另须提供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拟申办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并同意与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受理协议》的,可持材料到人事代理部业务受理窗口提出委托办理申请。即领取、填报《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个人申请专用)、《人才引进个人申办信息登记表》,交纳受理服务费并呈报各项材料。
2、 受理审批:
①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初审、网上申报。
②区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科审核上报。
③市人事局审批。
3、接收派遣:
①申办人到人事代理部业务受理窗口领取《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缴交有关费用。
②回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将接收函交回学校(本人自行复印留底),换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学校发),并在学校开出《户口迁移证》;督促学校尽快将档案通过机要邮寄到深圳市龙岗区人事局。
4、报到:持《报到证》到市民中心市政服务大厅西厅市人事局"毕业生接收"窗口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在《户口迁移证》后盖章;
5、办理入户: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及《户口迁移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照相馆照相后索取)及1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到区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报到,办理入户及身份证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