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1、辞去公职未保留干部身份者不能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2、拟调人员有子女随迁时,要将随迁子女的出生日期填写准确,并注意选择随迁理由:"年幼随父"或"年幼随母"。
3、办理材料要抓紧时间,如计划生育、体检表等时效性较强的材料超过半年应重新办理。
4、《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二)和计划生育调查表及各类证明均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5、《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的下方应清晰地写上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号码,以便于联系。
6、为保证档案安全,档案必须由档案所在单位通过机要转递至深圳市龙岗区人事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大院4楼1438房,邮编:518172),凡不是通过机要转递的,包括寄至单位和个人手中的档案,概不予接收。
7、查询有关政策,可浏览市人事局网页、龙岗区政府在线。按网上最新须知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