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人才引进个人申办信息登记表》(可到登陆"龙岗政府在线"下载或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领取)。
2、《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可到登陆"龙岗政府在线"下载或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领取)。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验原件):提交中专及以上所有学历证、学位证和最高学历验证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验原件);具有中级,副高以上职称的,须出具深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的验证证明(交原件),并把审核证明原件附在送审材料的首页。由广东省人事厅及广东省内各市、县(区)人事局发放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无须验证;
5、其他证明身份、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获奖和受表彰情况的补充材料;
6、《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信息登记单》、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纳税证明(符合申办条件第(二)条的投资创业人才须提供);
7、最近两年连续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单(符合申报申办条件第(三)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提供,社保单须社保局盖公章);
8、《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须本人签字)(可到登陆"龙岗政府在线"下载或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领取)。
9、《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可到登陆"龙岗政府在线"下载或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领取)。
原单位须在鉴定栏写明:现实表现、"文革"、"六四"鉴定及有无参加"法轮功"组织的证明(若在"文革"和"六四"期间未成年的,可不出具该时期的政治鉴定。凡其人事行政关系挂靠在当地人才中心且无原单位的,由人才中心作为原单位出具鉴定及调出意见);
10、《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二)》(可到登陆"龙岗政府在线"下载或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领取)。
原单位须出具调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注意:①拟引进在职人才须与其原单位及行政关系所在地的人事部门确定须由哪个单位出具"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若须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则须由当地人事部门出具书面调出意见。②凡由县级单位调出的,必须由县人事部门出具书面同意调出意见。
11、《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到登陆"龙岗政府在线"下载或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领取)及婚育证明。
《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须经调出单位及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及龙岗区计生验证部门验证。拟调人员属未婚的,只需提交调查表;拟调人员属已婚的,还须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交婚育证明材料:
①已婚未生育的:提交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②已婚并生育一孩的:提交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③已婚并生育二孩以上的:提交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所有子女的户口本、《调动人员计划生育审核证明》原件(持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政策文件及证明材料到深圳市龙岗区计生局验证中心出具);
④在中学就读的16周岁及以上未成年随迁子女:须提供《在校证明》原件(空白格式可在浏览市人事局网站下载);
⑤拟调人员为40周岁以下的已婚女性:须到龙岗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妇检,提交《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原件;
⑥丧偶者及本人或配偶属丧偶再婚者提交《死亡报告书》及户口注销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
⑦离婚、再婚者:须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若配偶是再婚的也须提交);
⑧拟调人员为已婚男性单调的,如女方与男方的户籍不在同一城市(县),则女方需同时出具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盖章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12、龙岗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内体检表原件(表上贴本人近照并加盖医院骑缝章);
13、《聘用制干部调动审批表》(聘用制干部须提供,可从龙岗政府在线、市人事局网站下载);
14、配偶的相关材料(已婚人员须提供)。
①配偶的学历、学位(中专及以上)和职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②配偶的现实、"六.四"表现鉴定,是否参加"法轮功"组织和有否违法、违纪情况证明原件(由配偶人事关系及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
③属夫妻分居的,须提交已迁入一方的调动通知(或毕业生介绍信)及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15、拟调人员为录(聘)用制干部的,呈报材料时,应先到档案馆借出并复印有效的录(聘)用制干部审批表;
注意:
①凡被原单位辞职、辞退、自动离职或停薪留职的人员,档案须挂靠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并由人才中心出具保留或恢复干部身份的证明。
②报送材料必须按送审材料项目要求的先后顺序装订,规格应与A4纸大小相同,小于此规格的材料,应粘贴在A4纸上。
③挂靠人才中心管理的,提交与人才中心签订的代理合同复印件(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