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办在职人才引进办事指南
一、申办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
1、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3、近5年内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等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4、在计算机、通讯、电子、西药等高科技领域,拥有发明专利,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创业人才,可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
1、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300万元以上的;
2、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60万元以上的;
3、在深圳就业的个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4万元以上的;
4、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其所在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30万元以上的。
上述投资创业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前款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投资者,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三)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属于当年发布的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紧缺类或特殊类人才;
3、近2年连续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