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办事指引
引进在职人才
第一部份:引进市外在职人才
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术技能迁户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其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本市紧缺急需的特殊才能,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国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在职人员,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国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或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具有大专学历,且是本市紧缺急需的技能型专业或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在48周岁以下;
(七)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八)取得深圳市高级职业资格、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以上人员,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九)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投资纳税迁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的法人代表,其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且该法人代表最近连续三年在该企业任职,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且最近连续三年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在深圳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24万元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四)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提交材料:
⑴、接收单位填报的调入干部呈报表、审查表(由干部调配系统中打印)、《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样表一)各一份及干部调配系统电脑软盘;
⑵、调出所在地县以上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发出的干部商调函(样表二)和《商调人员审查表》(样表三);
⑶、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计生部门签章,并经我区计生办验证(办理手续时怀孕或已生育二孩以上的)或拟调单位所在街道计生办验证(未婚、已婚未育、只生育一孩的)的婚育证明(样表四);
拟调人员属未婚的,只需单独提交此证明,拟调人员属已婚的,须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再提交材料:
①已婚未生育的: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②已婚并生育一孩的:提交结婚证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③已婚并生育二孩的: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各子女的户口本、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政策文件及证明材料;
④随迁子女为16至18周岁的:需提供在读中学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样表五);
⑤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报告书》及户口注销证明的复印件;
⑥离婚、再婚者:须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若配偶是再婚的也须提交);
⑦拟调人员为已婚男性单调的,如女方与男方的户籍不在同一城市(县),则女方需同时出具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盖章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⑷、个人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提交中专及以上所有学历证、学位证和最高学历验证证明(学历验证证明由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验证室出具)的复印件;
⑸、职称证书复印件
⑹、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⑺、半年内我区人民医院或区中心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⑻、提供本人 "文革"、"六四"鉴定,有无参加"法轮功"组织证明,现实表现等。
⑼、拟调干部是已婚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属夫妻分居的,不须提供此项):
①配偶的学历、学位(中专及以上)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②配偶的现实、"六.四"表现鉴定,是否参加"法轮功"组织和有否违法、违纪情况证明原件(由拟调干部配偶的原单位提供,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
另:拟调人员配偶在深圳市其他单位聘用的,须由现聘用单位出具工作鉴定,及有无参加"法轮功"组织的证明。若"文革"、"六四"期间不受聘于此单位的,可不用出具此期间的"文革"、"六四"鉴定。
⑽、属夫妻分居的,须提交已在深圳一方的经劳动人事部门发出的调动通知、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介绍信,及户口本复印件。
⑾、属随军的干部除交上列1--8项内容外,同时应提交:①结婚证书复印件;②随军的批复材料。
⑿、属聘用制干部引进的须提供《聘用制干部调动审批表》(样表六)
⒀、属投资纳税迁户的,除交上列1--9项内容外,同时应提交: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最近三年的工商营业信息单和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最近三年纳税证明。
办理程序:
(1)、各接收单位备齐商调材料,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呈报区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
(2)、经整理、审查商调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报分管副局长、局长或局务会审批同意后,发出调档函调档;
(3)、档案到达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查档案,无问题的发出调令(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须报市人事局确认);
(4)、批准调入的干部,凭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入户通知书到区发改局办理户口指标卡,再到区公安分局户证科核发准迁证后到调出地办理调迁手续;
(5)、调入干部报到时,应带行政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定编单位应交增员编制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