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提出新的城市性质和定位,将建成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和华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
龙岗讯 今日(22日)开始公示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草案(以下简称总规草案)进一步调整和提升了深圳的城市定位,明确了今后深圳的战略重点和发展方向。总规草案确定新的城市性质和定位是:深圳将建成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
提出5大城市职能
总规草案明确了深圳的5大城市职能:国家经济特区,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深港共建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文化产业基地;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具有滨海特色的国际著名旅游地。还确定了城市发展总目标和区域协作、经济转型、社会和谐、生态保护4个方面的分目标,并且建立了包含48项指标的可量化分目标指标体系。
要达到这一愿景,总规草案认为必须依托华南、立足珠三角,加强深港合作,致力于提升城市的国际和区域地位,保持经济持续健康高效增长,推动社会和谐健康发展,高效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持优良生态环境。
总规草案还提出严格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与常住人口规模。深圳未来发展必须立足于自身资源环境容量,为子孙后代保留足够的资源和空间。因此,要实施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和人口控制政策,建立适应社会经济转型、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的人口与用地的规模调控目标与管理模式。2020年,深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900平方公里,城市常住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规模控制为11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