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勾结 “业务”做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回国后的庄桂平不愿再找工作做正事,整天混迹在一些另类人群之中。
2001年5月,庄桂平结识了一个花名叫“梁姐”的女人。“梁姐”是桂林灵川县人,与庄桂平年龄相仿,以前在台湾做过“小姐”,后来找了个台湾丈夫,两人在台湾开了个色情场所,专门招些内地的妙龄女子卖淫。也许是二人有相似的经历,庄桂平取得了“梁姐”的信任,再加上“梁姐”已经有了身孕,就让庄桂平到台湾替她做“妈咪”,报酬是每个月给她一笔数万元的新台币。阿佳带上两个“梁姐”物色到的女青年,于2001年8月1日到了台湾,在新竹市一个色情场所做起了“妈咪”。
这里卖淫的小姐也大都是来自桂林的,她和小姐们很快熟悉起来,同时管理上也放松了起来。没想到不到一个月,她管理的小姐全部逃跑了,庄桂平自感“失职”,工资也不好意思要了,“梁姐”的丈夫给了她2000元人民币就让她回国了。
2001年11月初,庄桂平又去了马来西亚,回到以前打工的那个酒店。不久就和同事阿兴结了婚。阿兴让她从中国组织些女青年来这里做小姐,从中赚取介绍费。
于是,庄桂平开始频繁往返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协助老公,里应外合,做起了跨国组织卖淫的业务。2002年10月,庄桂平在广州白云机场候机时,看到熟人阿猫在送几个女青年上飞机。聊天中,庄桂平得知阿猫也是做送女青年去马来西亚做小姐生意的,就让他以后有了女青年送给她做,两人谈好了价钱,互相留了联络方式和银行账户。
不久“阿猫”就打电话告诉她,自己在梧州物色好了几个女青年,要她回国验收一下。庄桂平打电话让其在桂林的情夫阿强代她去挑选一下这些女青年。阿强和阿猫随即去了梧州,找到在梧州负责物色女青年的阿龙和林姐,验收了二人找到的几个女青年。这些女青年中,就有阿艳。
在送走阿艳上机起飞后,阿猫、林姐等人也随即从庄桂平那里拿到了不菲的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