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新闻网讯 擅自转让、出租或出借保障性住房者,将被强制收回或回购该住房,并可处最高3万元罚款,5年内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11月13日,市法制办公布《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公开征集市民意见。
两年申请不到保障房可获补贴
《条例》规定,可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全体家庭成员须均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3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要具备的条件同上述条件基本一样,不同的是将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价值总额的标准换成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标准。
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条件,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市主管部门应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其他家庭,在提出租赁保障性住房申请后两年,市主管部门不能提供相应保障性住房的,应通过发放住房货币补贴向其提供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