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害人控诉游医罪行 记者王磊/摄
深圳新闻网讯 打着悬壶济世“名医”的旗号,以帮人治病为名骗财骗色,甚至将一名妇女的舌头咬断逼其吞下……4年时间,他作案33起,骗财8000多元!昨天获悉,晋宁县法院对这个在昆明“大名鼎鼎”的江湖游医尚忠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4年作案33起
今年44岁的尚忠,家住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镇大羊甫村,2004年6月曾因盗窃罪被官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04年12月31日刑满释放。重获自由后,他并未改邪归正,而是打着悬壶济世“名医”的旗号,以帮人治病为名骗财骗色。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5月、2004年6、7月及2005年1月至2007年5月间,尚忠以帮人治病为由,先后诈骗陶某、张某等33起,受害人达36人,诈骗金额共计8988元;在“治病”过程中,实施强奸1起、强制猥亵妇女10起,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1起。
但由于受害人被骗后都羞于启齿,不向警方报案,以至尚忠能在“江湖”上肆意游走多年而屡屡得手,甚至在尚忠被抓后,多数妇女都不愿意承认并站出来指证。
当庭辩解替人“治病”
今年9月,晋宁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强奸罪、诈骗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对尚忠提起公诉。与此同时,受害人黄长青也委托了云南天途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建星、徐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严惩凶手,并索赔10万余元。
然而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的大量证据,面对黄长青的血泪控诉,尚忠竟当庭否认自己的所有罪行,“我不是诈骗,是在做正当生意,这是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他还声称,自己在看病过程中没有实施过猥亵及强奸行为,称自己是在为人医病。
针对黄长青的起诉,尚忠也坚持自己是在给黄长青医病,不是故意伤害黄长青,是属于过失。对于黄长青提出的索赔,尚忠表示自己没有钱进行赔偿,但刑满释放后作适当赔偿。
数罪并罚一审获刑15年
晋宁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尚忠自身并不具备相应的医疗知识,也无行医资格,假借为他人治病骗取多人数额较大的资金,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其在实施诈骗行为的过程中,骗取受害人信任,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尚忠在给张某、余某等10人“治病”过程中,为了满足自己的非正常心理需求,对受害人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但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故意伤害罪,法院认为:尚忠在为黄长青所谓的“治病”过程中,采取抓、咬受害人的行为,是其在强制猥亵妇女的过程中,满足自己的性心理需求,其主观心理并非是积极追求或者放任受害人重伤这种结果的发生,而是出于过于自信才造成的结果,尚忠的行为同时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构成,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应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定罪。尚忠提出系过失致人伤害的辩解成立,法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故意伤害罪的指控不成立。“对黄长青请求返还被骗的2100元的诉讼请求,由于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范围,对此请求不予支持”。
“尚忠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据此,晋宁县法院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000元;由尚忠赔偿黄长青各项损失共计19018.91元;驳回黄长青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