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7家市政公园管理处被作为首批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深圳市政府所在地的市民中心,事业单位改革的声音从这里发出。
七项改革基本思路:
在事业单位中普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管理层、职工大会相互独立、相互制衡
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级制,推行职员制
对于可由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将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完成
财政供给方式告别“按人头拨款”,从过去的“养人”转变为“养事”
文/图 本报记者 张有义 李伟雄
11月9日,在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上,一位本次被改革单位的负责人,左手边放着本次改革的文件,右手边放着去年改革的文件。对比之下,他觉察出一些问题。因为按照文件的性质,他很清楚,这一次改革的文件属于“红头文件”,因此每个改革方案的主语都是“……意见”,而去年有好几个改革文件的主语是“……办法”。
学法律出身的这位负责人一语道破玄机:“这次改革并没有直接以立法的形式进行。因为使用‘办法’一词,表明它已经属于部门规章的立法层次,而‘意见’尚不能归类于立法。”
这位负责人所说的第一次改革,即去年进行的分类改革,解决了“哪些是事业单位”、“什么是事业单位”的问题。而这一次是深圳事业单位改革向纵深方向迈出的第二步,既要解决“事业单位应该怎么样”的问题。
对于这两次改革步骤的依据上,确实像上述负责人所言存在差异。“就现在而言,与其说是第二步,不如说是第1.5步,因为第二步是刚刚走出,后续的立法工作还很多。”深圳市体制改革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他们将先通过文件的形式确定改革的方向,然后会继续加大立法,包括以部门规章和条例的形式向前推进。
“但是,这次改革的最大难点并非立法问题,而是个人利益的分配问题。”体改办负责人说:“个人利益的问题是这次改革中最大的难关,我们没有希望全部被改革的对象能够理解改革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强调,五年之后,他们会全部明白、理解和支持!”
就在这次改革动员会召开的前一天,在距离深圳市民中心不远处的一家公园管理处,也进行了一番很激动的探讨。讨论的主题是如何面对即将开始的人事改革。员工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是,自己的工资会不会变,退休后的福利待遇会不会变;领导们关心的问题则是,这个单位是被并入深圳统一的机构,还是继续独立发展。“我们深圳的公园,经历了一个由收费向免费再到强化公众服务质量的过程,这个过程应该说,是公益性得到不断彰显的过程。”
在10月29日,深圳市委市政府经过一年多酝酿,下发《事业单位机制体制改革创新七项改革方案》后,本报记者听到了来自深圳一些被改革单位不同的声音。
“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无非是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如果不改革,我们每个公园的管理机构也能够让公园的公益性得到更为集中的发挥;而改革之后,是否就能够增强这种公益性呢?”公园管理处的一位负责人情绪激动地表示,他深感不解和疑虑。
其实,公园管养体制的改革,只是深圳这次改革的一部分内容。这次改革涉及教育、医疗、科研、公证等诸多部门,最为关键的核心内容是,不再仅仅是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而是在分类改革之后,向事业单位人财物等机制性问题更进一步的改革。在全国来讲,就像深圳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南岭所言,是一场破冰之举。正因为是破冰之举,质疑之声也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