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据晶报消息(记者 陈小荣)昨日,随着罗湖、南山830多家药店负责人与市药监局街道药品专管员签下经营行为自律约定,特区内1300多家药店已全部作出不卖假冒伪劣药品等6项承诺。
从今年9月份开始,市药监局稽查大队在特区内55个街道派出药品专管员和义务监督员,形成对街道药品安全的网格化监管,实现责任到人,针对药店的薄弱环节整改进行一对一的“贴身”指导。
本月8日和9日,市药监局分别联合特区内4个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特区内1300多家药店负责人与市药监局街道药品专管员签下了经营行为自律约定,郑重向社会作出不卖假劣药品、购进渠道合法透明、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营业时间药师在岗、无坐堂行医现象以及店容店貌整洁美观等6项承诺。
市药监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1日到18日期间,将是我市各药店对照检查阶段,19—28日,我市及省检查组将对深圳各药店进行检查,以迎接国家产品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