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06年2月27日,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正式挂牌成立,该院的成立是我市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的重要举措,成立1年多来,在龙岗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该院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积极推进“三化”建设,使劳动仲裁离劳动者更近了,使劳动者维权更方便省时了,维权成本更低了。作为我省首家县(区)级劳动争议仲裁院,在通过劳动仲裁化解劳资双方矛盾,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的工作中,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作出了有益探索。
“开庭时间你做主!”昨天(10月21日)下午,当听到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说出这样的话时,陈夕忍不住问了一句:“是真的么?”当得到仲裁员的确认后,陈夕一脸轻松。
陈夕是龙岗区一家公司的劳务工,日前因为和原来供职的公司发生了劳资纠纷而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根据仲裁程序,需要开庭调解,但陈夕在公司上班时间不能随便请假。“能根据自己的时间来安排开庭时间,太方便了”,在记者面前,陈夕一连说了3个“想不到”。
预约时间开庭,是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实行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之一。一直以来,劳动者由于条件所限,在通过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时都有一定难处。面对劳动者脸上露出的难色,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替劳动者着想,替劳动者解难题,由此被广大劳务工认为是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
开庭时间可以预约
“开庭时间最晚到晚上9点半。”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一位仲裁员告诉记者,仲裁院基本实现了全天候开庭。
在龙岗区劳动局记者了解到,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每年承担的劳动争议案件有3000多宗,在以往的劳动争议仲裁中,相当多劳动者都存在和陈夕一样的“不方便”,不能按时出庭。
为减少劳动者仲裁成本,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推出了预约开庭的措施,对劳动者当事人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到庭参加仲裁的,情况紧急、矛盾易于激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用人单位作为申诉人,有可能对离职员工在新的工作单位带来不便的,经劳动者当事人书面申请,或经安排,实行预约开庭。
该措施自2006年3月初实施,截至目前,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对所有预约开庭的申请全部予以批准,2007年1至9月份此类案件有29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