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项目单位:
为继续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以保持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我局拟编制龙岗区2008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经市、区发改部门批准立项,列入市、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
(二)已列入2007年市、区重大在建项目计划,运行状况良好,2008年续建或竣工的项目;
(三)已列入2007年市、区重大前期项目计划且2008年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各重 点专项规划和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不符合国家、深圳市产业政策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安居房 、经济适用房、三旧改造项目除外)不得列入重大项目计划。
重大项目包括建设项目和前期项目两类。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和相关审批手续,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8年可开工建设(含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08年重大建设项目。已取得立项,但用地未落实,2008年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可申报2008年重大前期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或外币折合)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一)属于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
(二)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
(三)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循环经济具有推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
(四)对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共事业项目;
(五)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其它骨干项目。
三、申报方式
(一)区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申报;
(二)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直接申报;社会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申报或通过区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三)区属各街道办重点建设的项目由街道计统办汇总后统一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申报理由、
申报类型(竣工/续建/新建/前期)、现阶段项目进展情况、2008年工程建设计划(分解到每月的建设内容与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需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二)《龙岗区2008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
(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前期工作计划的立项批文复印件;
(四)曾列为往年度市、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可提供《重大建设项目认定证书》;
(五)区重大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申请报告和申报表须提供电子文档。
五、申报受理
(一)受理时间:2007年10月19日前
(二)受理地点:区重大办(文化中心B区一楼)
(三)联 系 人:管广锐
(四)联系电话:89558266 89558000
(五)邮箱:ggr848@hotmail.com
另外,为配合做好深圳市2008年重大项目的申报,请申报的项目单位比对深发改[2007]1431号《关于申报深圳市二〇〇八年重大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社会投资项目单位直接向市重大办申报,并抄送区重大办。
特此通知。
附件:1.《龙岗区2008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
2.深发改[2007]1431号《关于申报深圳市二〇〇八年重大项目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