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岗讯 昨天(23日),杨女士来到本报,向记者讲诉了自己这两年来的经历。今年“六一”节,是杨女士最后一次见到5岁的儿子小迪,但疏离了两年的孩子却认不出自己的亲生母亲,这让杨女士很难过。虽然拥有法院判决的抚养权,杨女士却连探视孩子都没有办法。她前夫卢先生则表示,自己新组建的家庭很和睦,孩子还太小,不应该了解太复杂的关系。
抚养权判给杨女士
据杨女士说,2000年,在江苏老家经人介绍,她与在深圳工作的前夫结婚,婚后双方一直处于两地分居的状态。2002年儿子降生后,孩子一直跟着杨女士在老家生活。由于长期两地分居,杨女士与前夫的感情越来越淡。
2005年4月,杨女士来到深圳与前夫协议离婚。“就在这期间事情发生了,我前夫的父母在前来我家看孩子时,趁我父母不备,强行将孩子抱走。”杨女士回忆。她听说后,立即辞工赶回老家去前夫家要孩子,却吃了闭门羹。2006年5月,杨女士与前夫在南山区法院协议离婚,当时法院认为前夫的收入比较稳定,因此将孩子判给了前夫抚养。杨女士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中级法院。法院认为孩子年幼,更适合与母亲一起生活,于是又将抚养权判给了杨女士。杨女士告诉记者,虽然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但是前夫一直都不肯让她见孩子,两年的时间里她只与孩子匆匆见过两面。为了能够早日见到孩子,杨女士在今年的8月15日与前夫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杨女士可以每周五将孩子接走,周六送还给前夫。
8月31日,是协议书上规定杨女士可以首次接孩子,岂料,卢先生竟和她“赛跑”先接走了孩子。
杨女士说,孩子小时候和她一起生活,一直跟她很亲。可是,在今年“六一”儿童节,她去看孩子幼儿园的文艺汇演时,孩子已经不认识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