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讯 近年来,龙岗区审计局本着执政为民的高度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探索,从自身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以制度化破解审计难题的新路,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严肃财经法纪、促进改革发展、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监督与服务并重
近年来,龙岗区审计局认真落实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该局2003年以来共完成审计项目336个,完成的审计项目数年均增长42%,2007年上半年比上年同期增长100%。在审计中,该局敢于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揭露问题,并在审计职责权限范围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2003年以来,该局共查出违规违纪和管理不规范金额30多亿元,核减工程造价1.9亿元,节约了大量政府资金。
做好部门“护士”,服务微观管理。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同时,龙岗区审计局牢固树立审计服务意识,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均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靠事实说话,按程序办事,用道理服人,做到审计处理与实相符、于法有据,以真诚的态度帮助被审计单位纠正问题、规范管理。
做好政府“谋士”,服务宏观决策。龙岗区审计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及社会比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各个阶段审计工作的重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整理,撰写出一系列有深度、有价值的审计分析材料,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区委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
创新与规范并举
创新审计约谈制度,增强审计整改意识。每次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该局都与被审计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进行当面约谈,当面指出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提醒和戒勉,并要求进行整改。
创新审计跟踪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龙岗区审计局完善了审计台账系统,对每个审计项目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都建立台账进行分析,由专人负责跟踪被审计单位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审计结论得到了较好的整改落实。
健全审计整改制度体系,建立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在总结历年审计整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龙岗区审计局于2005年底起草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了审计、财政、监察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在落实审计结论工作中的责任,共同打造完整的监督管理链条,形成多部门监督的整体合力。
同时,龙岗区审计局把增加审计工作透明度作为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实行了审计公告制度,将审计工作主动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通过打造“阳光审计”,促进了被审计部门依法行政,建立起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周付昌 何裕东 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