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讯 《商品房使用年限缘何缩水》见报后,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龙岗中心城的蒲先生以前对土地使用年限懵然不知,看了报道后,赶紧把商品房预售合同找出来,结果发现他拼苦命挣钱购买的风临域(鸿基花园三期)的房子整整少了10多年的使用年限。
案例:土地使用年限少了10多年
蒲先生2007年6月份买了一套风临域的房子。近日,他才发现房子的土地受让日期是1990年11月8日,合同文号:深地合字(1995)233号,土地使用年限无论是从1990年还是1995年开始,这个房子都要到2008年11月才能交付使用,这中间相差了整整18年或13年。
“房子总价是140万元,本来可以用70年,现在平白少了10多年,怎么算都是差了几十万块钱,这对我们其实很不公平。虽然即将于10月1日起使用的《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可是也没有具体细则啊!”蒲先生觉得有点郁闷。
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拨通了风临域位于吉祥路的售楼部电话。一听记者问起楼盘的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时候办出来的,接电话的一位小姐马上显得很谨慎,她说:“除了最近几年拍出来的几块土地外,目前龙岗一带在建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不少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算的,并非单单风临域存在这样的问题。”
记者随后在这位小姐的指点下打通了城市峰尚(城市花园二期)的售楼电话,接电话的置业顾问先生毫不迟疑地告诉记者,城市峰尚的土地使用截至时间是2067年。往回推算一下,也就是说,城市峰尚跟风临域一样,都是上世纪90年代的,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也是1997年。
实情:我们没有刻意隐瞒购房者
房子还没真正到手,使用的时间就已经缺失了很多年,开发商对此作何解释呢?
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风临域营销总监李小勇,他认为,这个问题很简单,比如开发商拿到一块地,两年后转让,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也就从70年变成了68年。这个土地使用年限是在预售合同上事先言明的,风临域是上世纪90年代初的土地也没有刻意隐瞒,所以在和谐社会里是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销售,并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况且,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房产证,都会遇见这个问题,购房者没有对此提出任何疑问,其实就是对于这一事实的认同。